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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展品
◎提前将展品发往展馆的请提前与组委会布展组联系,组委会只负责帮助接收,运输及搬运费用请参展商自行结算。 ◎展会未正式结束前,参展商不得将展品撤离展场。
2、证件 ◎展览会期间(包括布展和撤展),参展商必须配戴参展证出入展馆。 ◎请参展商于9月5日---8日在报到处领取。 ◎每个展位配2个参展证,如若不够请于报到时额外申请。
3、保险 ◎参展商应根据需要为其展品、展位装置自行投保,主办单位不对此负财产或法律责任。
4、工作人员午餐
◎用餐请到展厅二楼北侧餐饮区。
5、音量限制 ◎展位影音设备和其他机械噪声不得超过70分贝,避免影响其他参展单位。如有超标,组委会有权制止。
6、安全消防 ◎场馆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会展中心保安负责,实行24小时安保服务,为参展商和展品提供安全保证 ◎展览会开馆期间的展品物资由参展商自行看管,组委会同公安部门予以协助。 ◎各参展单位要严格遵守国际《消防法》有关规定,以及消防部门和组委会有关要求。严禁阻挡消防安全通道和设施,严禁在展馆内吸烟,严禁明火操作。组委会和消防部门有权要求任何违犯规定,不利安全的行为予以限时整改,损失责任由参展单位完全负责。
7、布展须知
◎大会搭建的标准展位及内部设施不得擅自变动拆除或挪作他用,不得随意搬拉外展位桌椅设施为己用。 ◎展品根据展位位置分分别从南门、北门及两个后门进馆。 ◎展馆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,不可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烂变质、放射性和有毒物品进入展馆。
8、撤展须知
◎撤展时间由组委会统一安排,未经组委会许可,展品不得随意搬动。 ◎参展单位的布展设施及宣传张贴物必须在撤展时自行清除,不清除的组委会不给与保管,损坏展览设施需按价赔偿。 ◎布展及展会期间确需个人携带展品出馆,由各参展商出具证明并经组委会签字后放行。
◎展馆内严禁吸烟和大声喧哗。 ◎展品出馆,应办理出门证。出门证请于离馆前提前办理。
◎展品离馆后,参展人员不准在展场逗留,一天后无人过问的展品视为遗弃物品,由会展中心统一处理。
9、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◎每个标准展位总用电量原则上不得越过500W。
◎特装展位以及机械设备展位用电,根据实际计算出用电量,按照每度电1元钱的标准,将电费交至组委会布展组。 ◎大功率用电单位需自备从配电箱至展位所用电缆约50米。 ◎凡自行装修的展位,用电及施工安全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,如因自行装修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问题,后果自负。并服从大会组委会的统一管理。
10、仓储与运输
◎大件展品应在布展期内提前运抵展场。 ◎租用叉车搬运的企业,由参展相关人员负责指挥到位。 ◎展品进入指定展位后,由参展单位自行拆箱。
◎展品保险由参展单位自行投保。
11、其他
◎请参展商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及展品,以防丢失或被盗,主办单位对此不负任何责任。 ◎展场内禁止吸烟。 ◎展场内严禁零售展品。 ◎展会谢绝18岁以下未成年人入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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