莱州市石材产业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

   2011-10-25 16:21:00    来源: 莱州石材产业局

为扎实推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,根据市委要求,结合实际,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,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

(一)指导思想。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,尊重党员主体地位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,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、促进党内民主建设,不断增强党的基层组织的创造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,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。

(二)基本原则。

——依法依纪,积极稳妥。按照宪法、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章、党的方针政策及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进行。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,坚持先党内后党外,先易后难,循序渐进,讲求实效。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能公开的,都应向党员公开。公开内容应真实、具体,公开形式应多样、便捷,保证时效性和经常性。

——发扬民主,广泛参与。以落实党员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举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为重点,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,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。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,营造党内民主讨论、民主监督环境,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。

——统筹兼顾,改革创新。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、司法公开、厂务公开、村(居)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,相互促进、协调运转。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,不断完善公开制度,丰富公开内容,创新公开形式,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。

(三)目标要求。2011年底前,有健全的组织机构、详细的实施方案、具体的公开目录、明确的公开形式、固定的公开载体、规范的公开程序、健全的制度体系。经过一段时间努力,使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,党内监督在惩防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更加明显,党务工作的民主化、科学化程度显著增强,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、战斗力和执政能力不断提升,党的先进性得到充分体现,党员、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满意度有较大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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